2016年美国和欧盟国家会给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吗

 人参与 | 时间:2024-03-28 17:45:43
市场经济地位
市场经济地位 网络图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年美自中国2001年加入WTO后,国和国一直是欧盟无常摆渡一个重要的外交议题。近期,中国欧洲议会通过决议,市场不支持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经济再次引发社会各方面热议。地位目前国内流传着一种说法:按照15年前的年美《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以下简称《加入议定书》),2016年之后,国和国中国将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欧盟事实是中国这样吗?

  首先,“市场经济地位”是市场一个法律技术概念,适用范围非常具体,经济无常摆渡并非公众所理解的地位经济制度概念。这个概念来源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年美国内法,仅在贸易救济领域(具体来说是在反倾销和反补贴领域)能够用到。同样,在国际条约的层面,包括《加入议定书》也仅针对贸易救济中的反倾销和反补贴问题。因此,这个法律概念本不涉及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制度问题,对这个概念的理解不能被泛化,更不能误认为中国搞市场经济还需要西方国家的承认。

  其次,是否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不是靠WTO协议和《加入议定书》能够解决的,相反,它受制于美国和欧盟国家的国内法。在中国加入WTO之前,美欧对华反倾销适用替代国价格的立法和实践,已经存在了20多年。在加入WTO 谈判中,中方明确要求终止这一做法。《加入议定书》第15条(a)项允许对中国可继续使用替代国方法计算国内价格,而第15条(d)项明确规定了替代国做法的15年终止期。但从条文上看,“市场经济地位”本身和“替代国做法”这两个本来应该区分开来的问题,被捆绑在了一起。根据这一条款,如果中国根据美欧的国内法,证实自己是一个市场经济体,或根据其国内法证实一特定产业或部门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第15条(a)项可能在2016年12月10日之前终止对中国或特定产业部门适用,从而获得“整体”或“局部”市场经济地位。但从之前美国和欧盟国家的国内法规则和实践来看,整体获得并无可能,仅在极少数调查中能成功获得“局部”市场经济地位。而根据该条款的其他相关项,2016年之后,美国和欧盟仍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标准,决定是否在整体上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或给予中国特定产业的个别市场经济地位。也就是说,如果美国和欧盟国家的国内法没有作修改,则是否给予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仍然从属于它们国内相关部门的行政决定,而不是时间一到就自动获得。 顶: 136踩: 8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