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称不再招聘川大毕业生,公开叫板可以,为何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人参与 | 时间:2024-03-29 05:19:06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6月25日,称不船人北京一律所发布通告称,再招鉴于四川大学对张姓同学的聘川月神末世处理“态度显然不高”,认为该校毕业生品质难以信服,大毕打翻故该所不再招聘四川大学毕业生。业生当晚,公开该律所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叫板他认为此通告并无就业歧视之嫌,何竿并表示暂时不会改变拒聘四川大学毕业生的称不船人决定。有律所向记者表示,再招此举乃是聘川月神末世明显的就业歧视,该律所是大毕打翻知法犯法。(据6月25日极目新闻《北京一律所发文拒聘川大毕业生,业生负责人回应称并非就业歧视,公开第三方律师: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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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发布的通告(网页截图)

该律所的通告称,“鉴于四川大学在最近处理张姓学生不当行为中的表现,该校的治学态度显然不高,该校毕业生的品质难以让社会信服。本所即日起向全社会通告:本所不再招聘四川大学的毕业生,请持四川大学毕业证的求职者勿再向本所投递简历。”

此则通告一出,不管有没有影响个别毕业生的就业,但肯定让全体川大师生很受伤。川大是一所知名高校,桃李满天下,怎经得起如此公开被质疑教学质量?于是,舆论就炸锅了。

张同学在地铁上认为大叔偷拍,大叔自证清白后她还上网骂人,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张同学最终被川大给予了留校和留党察看处分。不少人对此表示不满意,认为处罚轻了。但客观来说,只要学校在校纪校规的范围之内进行处罚,就是学校的自主权。

另外,我们要看到,张同学受到了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心理受到了冲击,她同样付出了代价。如果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再说张某在高中时涉嫌霸凌同学,这责任能归到川大吗?

作为律所,应该是讲道理的地方,如果认为校方对张同学处理不公平,可以向学校或主管部门投诉,可以通过媒体传递自己的声音,公开叫板都可以,只要有事实依据。如此将气撒在无辜的人身上,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有道理可言吗?

对川大是否处理张同学、该如何处理张同学,社会意见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但是,个别人、个别单位借机泄愤或借机蹭热点,其行为就让人侧目了。

在川大处理张同学之前的6月17日,山东华测机械集团官方短视频账号发布通知,称停聘川大毕业生,理由是川大未对张同学进行处理。消息一出,瞬间引发网络上的热议,甚至登上了热搜。6月18日,涉事公司公开回应称该消息纯属员工个人行为,公司已经将涉事员工进行处理,要向川大道歉。

连一家公司员工泄愤,公司都进行处理并向川大道歉,作为一家律所,如此公开针对一所大学,真的合适吗?合规吗?有律师在接受极目新闻采访时表示,此举乃是明显的就业歧视,该律所是知法犯法。那么,相关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不妨就此律师“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行为进行了解或约谈。川大同样有必要进行维权。

不讲道理,知法犯法,意气用事,不得不让人怀疑该律所的职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这些,作为一家律所,在求职者看来就很不“专业”了。别说你拒绝录用川大毕业生,其他高校的学生恐怕都会对你避而远之。

如果该律师事务所是在蹭热点搞流量,就更要小心被流量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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