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航信托纠纷延续 弘苏实业所持弘业期货3%股份将被强制执行

 人参与 | 时间:2024-03-29 08:50:21
近日,中航执行弘业期货(001236.SZ)发布提示性公告,信托称公司股东弘苏实业所持的纠纷将被娇娘念3%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延续当事方为中航信托。

  弘业期货表示,弘苏弘业近日收到股东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苏实业”)的实业所持《告知函》,获悉弘苏实业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强制执行处置的期货强制情况。

  因中航信托与弘苏实业之间的股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中航执行中航信托将根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信托(2023)赣01民初326号《民事调解书》和(2023)赣01民初414号《民事调解书》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弘苏实业持有的纠纷将被3023万股公司股票强制执行变卖,从而导致弘苏实业股份可能发生变动。延续

  据悉,弘苏弘业娇娘念被强制执行3023万股占弘业期货总股本的实业所持3%,交易方式为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期货强制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弘苏实业是弘业期货的第四大股东,持有弘业期货1.44亿股股份,占弘业期货总股本的14.24%。弘苏实业所持弘业期货全部股份于4月份被质押,质权人为中航信托,质押用途为偿还债务。截至7月3日,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被司法再冻结。

  2022年8月5日,弘业期货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完成发行后,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10.08亿元。

  半年报显示,弘业期货持股5%的股东有5名。其中,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75亿股,占总股本的27.3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24.7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48亿股,占总股本的14.68%;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44亿股,占总股本的14.2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4%。

  弘苏实业是弘业期货第四大股东,也是弘业期货的发起人之一,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2.2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郝金鹏,总经理是蔡荣忠。

  天眼查显示,根据已公布的信息,弘苏实业目前有8条司法案件在审或在执行中,原告为中航信托的就有7条,与弘苏实业的纠纷涉及的合伙企业包括上海劲增投资合伙企业、上海寸长投资合伙企业等。

  弘业期货在此次公告中表示,弘苏实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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